建筑垃圾排放证(建筑垃圾排放证由谁办理)
如何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证
1、第一步: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二步:县城管局进行现场勘验,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2、为了顺利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证,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申报材料。首先,如果计划进行渣土垃圾排放申报,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工程基础开挖施工图纸,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回填凭证,以证明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土壤回填,保障地基稳定;涉及住房建设项目的工程还必须提交《规划许可证》,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办证需依据全国性规定及地方性规范,向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并满足具体条件。具体规定如下:全国性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需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获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展处置活动。
建筑垃圾处置证什么时候发放
材料齐全且现场勘验合格的,通常在审查通过后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具体来说,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发放遵循以下规则:在材料齐全且现场勘验合格的情况下,审查通过后会即时发放,一般是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就会核发证书,例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此外,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处置证有效期有所不同。
全国性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需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获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展处置活动。主管部门需在接到申请后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核准通过后颁发核准文件。
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并核发处置证,对不予核发的情况,需说明原因。处置证禁止出借、转让、涂改或伪造。
发放证书: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注意:在某些地区,如北京市顺义区,还需进行建筑垃圾消纳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备案时需提交承诺书、建筑垃圾治理方案以及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处置合同等材料。
垃圾排放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1、办理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来说,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的统一监督管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对于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办理部门:可能涉及当地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或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门。
2、第一步: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住建局或其相关部门可以办理垃圾准倒证,例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向当地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能涉及环保、城管或行政审批等部门,具体因地区而异)提交书面申请。
4、法律依据: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版)》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前,需要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行为,防止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5、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之前,必须先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才能开工。这一要求确保了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可变更吗
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可以变更,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规定进行申请。不同地区对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变更的要求和流程存在差异,以下为具体说明:地区差异与变更内容部分地区明确提供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的变更核准服务。
首次申请需准备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土地使用证明、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环境卫生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方案(转运调配场提供)、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以及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等。如为资源化利用厂,还需额外提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方案。
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并核发处置证,对不予核发的情况,需说明原因。处置证禁止出借、转让、涂改或伪造。
渣土处置申请表:需前往市渣土办领取并填写完整。单位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一份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个人(如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运输车辆营运证、有效行驶证复印件:提交所有参与运输的建筑垃圾车辆的营运证和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获取核准文件或证明:审核通过后,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或单次进场证明,明确清运路线、消纳场所等信息。需注意,不得随意倾倒、混合处置垃圾,运输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车辆需密封覆盖。提供虚假资料或违法失信企业将被限制进入北京建筑市场,信息变更需及时报备。
住建局或其相关部门可以办理垃圾准倒证,例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办理流程:申请: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向当地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能涉及环保、城管或行政审批等部门,具体因地区而异)提交书面申请。


